林业局公益林等公益性宣传广告牌项目采购谈判招标公告
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(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):
关于林业局公益林等公益性宣传广告牌项目的采购(项目编号:宜财采计【2019】00371号**)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,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,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。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采购项目名称:关于林业局公益林等公益性宣传广告牌项目的采购
2、项目编号:宜财采计【2019】00371号
**3、采购项目标的、数量及预算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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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的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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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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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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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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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性宣传广告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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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(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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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3107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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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供应商资质要求:
2.1、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:
供应商需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,并满足以下条件:
2.1.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副本(备注:如三证合一的,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即可);且其经营范围涉及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,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;
2.1.2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(原件加盖公章)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(原件加盖公章);
2.1.3 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;
2.1.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1号要求,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,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。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,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,不允许参加投标。
2.2、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:无
三、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
3.1提交《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》原件,格式见附件;
3.2提交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(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);
3.3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(原件加盖公章)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(原件加盖公章);
3.4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;
3.5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;
注:以上证明材料第3.1项和3.3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,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复印件。
四、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
1、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。
2、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为2019年11月 25 日17时30分(北京)
温馨提示: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,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,请点击注册/登录,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,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、报名表格、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。
联系人: 孙跃
手机:13522556159
电话:010-57406219
传真:010-52283967
邮箱:sunyue@zbytb.com
QQ:35720782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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